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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积水神经内镜脉络丛烧灼术治疗应该再度被废止
神经内镜式第三脑室底造口术适应症扩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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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版权归李小勇博士所有,任何形式转载必须注明出自 发表时间:2010-10-20发表者:李小勇 神经内镜式第三脑室底造口术,现已被证明,仅是“近一半梗阻型和极个别(即小概率事件的)交通型脑积水”患者“体内不置分流管性异物”的“最理想”或“最好”的治疗方法,但对脑积水的绝大多数患者而言,则应被认为是“最不理想”或“最不好”的方法,因为他们都是“第三脑室底造口术的非手术适应症或禁忌症”。 第三脑室底造口术非手术适应症占脑积水患者总数“绝大多数”的概念,反映于如下三个主要方面:第一、交通型脑积水患者总数量远远多于梗阻型脑积水,第二、治疗原理指出,大量事实也反复充分证明了,第三脑室底造口术对绝大部分交通型脑积水都是无效的,第三、第三脑室底造口术对近半数梗阻型脑积水患者也是无效的。目前“盛行”单从脑积水的“梗阻型和交通型”分类法的角度,仅利用“梗阻型和交通型”脑积水患者中对第三脑室底造口术“都有见效的”或“都有被治愈的”事实,故意避而不谈梗阻型和交通型脑积水患者各自对第三脑室底造口术见效的或被治愈的实际比例,给人以“梗阻型和交通型”脑积水患者对第三脑室底造口术“都是见效的”或“都是可被治愈的”印象,演变成为了“梗阻型” 甚至“交通性”脑积水患者“都是”第三脑室底造口术手术适应症的逻辑性错误。这种第三脑室底造口术手术适应症被严重扩大化了的“宣传”手法,就像大力宣传“部分或个别人”获得“头等彩奖”而鼓动大众都去参与抓“彩头奖”的方法一样,尤其将绝大多数的交通性脑积水患者都诱入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他们不知情地一旦“优先”选择了既违背根本治疗原理又被实际证明无效的“不置分流管”脑室镜或神经内镜式第三脑室底造口术,就将极大可能地会面临着付出本不应付出的有损于患者身心和家庭经济的巨大代价。反向思维地推敲一下,既然梗阻型和交通型脑积水患者中对第三脑室底造口术“都有不见效的”或“都有未被治愈的”事实,不也可以制造出梗阻型和交通型脑积水患者对第三脑室底造口术“都是不见效的”或“都是不可被治愈的”印象吗?因而又为什么不可以另一极端地“犯一次”梗阻型和交通性脑积水患者“都不是”第三脑室底造口术手术适应症的逻辑性错误呢?梗阻型和交通型的脑积水分类,原是为早期脑积水治疗方法的选择而人为提出的,与现代第三脑室底造口术手术适应症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脑积水其它众多的分类之间的关系,还需有更为科学性的研究。总之本人认为,一个良好的脑积水治疗策略,不应是“为个别人的利益而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治疗策略。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请访问网站(北京李小勇神经外科脑脊液专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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